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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6-7-31 8:52:28     浏览人次: 40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金融监管领域行政复议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八章五十六条,主要内容有:一是确立行政复议工作原则。规定总局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原则,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二是界定行政复议范围和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行政复议范围和排除情形。以层级管辖、逐级审理为原则确定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三是明确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程序细化行政复议参加人申请方式和申请书要素等,规定行政复议前置情形。明确受理标准和时限,对合并审理、重复复议等作出规定。四是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和决定事项。规定调查取证、听取意见、组织听证、查阅复制卷宗等审理程序,保障当事人程序性权利。细化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明确审理期限、行政复议决定类型及作出依据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金融监管总局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并适时发布实施,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制度效能,为建设高水平金融法治提供有力支撑。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征求意见稿)》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65691&itemId=925&generaltype=0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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